


羊毛增白剂F-417
产品概述
羊毛增白剂F-417略带轻微蓝紫色光,适用于羊毛、聚酰胺(尼龙)、丝绸、及其混纺织物用荧光增白剂,适用于多种工艺和各个加工阶段,适用于浸染及连续等多种使用工艺。
特性与优势
1.对聚酰胺、羊毛和丝绸具有高亲合力。
2.极佳的提升性能,白度极高而且鲜艳。
3.对纤维素纤维具有低到中等亲和力。
4.在连续加工中不同批次间有很好的匀染性能。
5.在浸染和水洗增白工艺中具有极佳的匀染性能。
6.对还原剂和双氧水有很高的稳定性。
7.非连续还原或氧化漂白可与增白同浴进行,可加入印花拔白浆料中使用。
性质
外 观 黄色粉末
离子性 阴离子
化学组成 二苯乙烯基二苯基化合物的衍生物
操作工艺
浸染法
适用于弱酸性染浴,尤其适合与保险粉同浴使用,亦可在微酸性氧漂浴中使用;
连续法
可在聚酰胺上采用浸轧焙烘、汽蒸、酸促染法或水洗增白等工艺;
纤维素纤维
浸染法:适用于加入电解质的染液、氧漂或还原漂染液;
连续法:采用浸轧增白,以及水洗增白等工艺;
溶解/稀释
倒入热水中溶解。如果需要可通入蒸汽沸腾片刻。
溶解性:
沸水 250 g/L
冷水 65 g/L
储备液必须避光保存;已增白的布在未固着前也要避光。
聚酰胺(尼龙):
浸染法 0.1-0.45%
浸轧焙烘、汽蒸、酸促染法等方法
轧液率80-100% 1.0-4.5 g/L
水洗增白 0.2-1.0 g/L
羊毛、丝绸:
浸染法 0.1-0.45%
纤维素纤维:
浸染法 0.05-0.15%
浸轧
轧液率70% 0.45-1.5 g/L
(注:此工艺只供参考,用户需在生产前自行实验以作确定。)
包装与储存
50KG纸桶内衬塑料袋包装,应密封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储存期为6个月,本品为环保产品,非危险品,可以安全运输。